汕头大学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下面介绍一下汕头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s.stu.edu.cn)硕博招生信息。
一、硕士招生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或邮寄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医学类专业。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对象要求:
(1)教育管理(代码:045101)不招同等学力,不招应届毕业生,只招定向就业考生,只招三年工作经验以上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各级教育局(厅)或教育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教育硕士其他专业领域,不招同等学力,不招应届毕业生,只招定向就业考生,只招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各级教育局(厅)或教育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4.报名参加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艺术、新闻与传播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报名时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报名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务必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进入规培的时间及专业,以便招生单位核查。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博士招生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能报考: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获得研究生课程学习班证书(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并均达到70分以上),且必须通过国家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③在核心期刊发表属于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④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为SCI收录论文第1作者。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教职工除外),如被我校录取,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考生须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达如下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数学、海洋科学、生物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理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袁玉芸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3473。
2.土木工程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工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林晓玲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4586。
3.医学院有关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2.汕头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样);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4.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公章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8.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公章);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也可以到我校校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注: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附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满足的4个条件中所提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备齐上述材料,若不全,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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